问题 | 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军嫂属于普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军嫂属于士官,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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