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1、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视为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进行继承;3、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