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按购房类型,分别需要提供不同购房类型的提取证明材料。 5、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 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二、公积金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偿还商业贷款吗 公积金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偿还商业贷款。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流程如下: 1、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 2、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 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基金,主要用于购房支出。一次性付款买房后一年内可提取1次,贷款购房在还款期内每年都可提取1次,即使出国定居、退休等情况也可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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