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企业、消费者如果发现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 2,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一)举报事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的; (三)没有提供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的; (四)对同一个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其他机关已经受理的; (五)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提出举报,但没有提供新的事实的。 【法律依据】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以下简称价格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处理价格举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1235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通讯地址、接待的时间和点等相关事项。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 对采用口头方式提出价格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记录。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举报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 举报的话,您应当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还需要提供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否则价格主管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