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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下传唤证严重吗
释义
    法律分析:是否严重要看情况。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同样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传唤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传唤是自动到案,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没有强制性。但如果被传唤人无视司法机关的传唤则有可能受到拘传。拘传是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对没有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案接受审讯的,强制其到案的措施。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诉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按强制的力度由低到高排列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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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