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车过路费谁来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打车如果走高速产生过路费的,则应当由乘车人承担,但是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审查批准: (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二)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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