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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一、购买安置房用地是否能过户
    拆迁安置房能够进行买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二、土地划拨与出让区别
    (一)土地划拨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1、出让要支付对价,划拨免费提供。
    2、出让有使用期限,划拨永久使用。
    3、出让主要用于工商业、居住,划拨主要用于公益、政府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4、出让地可以由出让人自主转让、抵押等。划拨地处置需要划拨机关批准,转让时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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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