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社保缓缴,但人员离职了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申请了社保缓缴员工离职,社保可以转出。待原单位恢复缴费后,如果离职员工尚有应缴未缴的社保费,单位需为其补缴。对于职工来说,参保职工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参保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施缓缴期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当期职工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办理退费、退休、转外省等业务,须由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或办理转移手续。对于企业来说,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社保缓缴仅针对于企业,个人要正常足额缴纳。 无论是人社部官方还是医保局发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到,此次政策是缓缴社保、医保费用,而不是不缴,其中人社部的文件中明确提到“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再来看医保局的文件,也明确提到了“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通俗解释,社保缓缴是针对于企业部分,个人还是要正常足额缴纳。 二、社保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在人社部与医保的官方解读中都明确提到了: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企业社保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所以大家也不必担心在企业享受缓缴政策期间的个人待遇享受问题。 三、如果在企业社保缓缴期间,员工离职应该怎么办? 这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如果企业在缓缴期间,员工离职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不用缴纳了? 不是!如果在缓缴的时间期限中,出现员工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企业减员事件,社保还是由您的公司来缴纳,缴纳到您离职的月份。 缓缴只是金额缴纳的延长,大家可以可以理解为社保台账不受这个缓缴政策的影响的,政策只是给了企业一个资金缓冲的时间。社保台账还是每月固定生成的,什么时候劳动关系结束,什么时候公司缴纳。 在医保局的通知中也明确了这一点,在通知中明确提到: 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 所以大家也不必过于担心。 四、企业应在多长时间内补齐缓缴的费款?如果不按期补缴,有什么后果? 出台缓缴政策是为了缓解企业当期的资金压力,是有期限的,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足额补缴费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按照缓缴政策规定,企业原则上应在申请的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 1.缓缴,不等于不缴。只是时限放宽,以期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 2.本次社保缓缴政策针对的是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缴费义务仍需由企业代扣代缴; 3.员工个人缴费需足额按月缴纳,以确保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4.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的享受; 5.缓缴期间员工离职,退休、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况,可以实行‘申(转)一补一’,公司为其补齐缓缴费用后,再办理减员手续; 6.公司出现注销等情形的,需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费用,再办理相关手续; 7.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但公司到期未补缴,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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