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时间没有夫妻生活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之间长期没有性生活,那么是可以离婚的。因为长期没性生活,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经过法院的调解后,依然坚持要离婚的话。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回的可能,所以,法院应该会准许该夫妻双方的离婚请求的。 一、夫妻感情破裂判断标准 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标准如下: 1、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 2、夫妻一方存在重婚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二、民法典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方式有两种: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审查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并将此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法院会判决二人离婚。 三、夫妻间不履行性义务 没有明确定义,可能已造成夫妻之间不和感情破裂,或者分居。夫妻之间是应履行同居义务的,夫妻之间的同居义务,不仅仅就只是夫妻生活之间的性义务,严格来说,同居包括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以及进行性行为等。也就是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相互履行义务、共同进行夫妻生活、共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等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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