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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怎么交住房公积金
释义
    个人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公积金,必须由单位设立并缴纳。单位设立账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公司和个人缴纳按照1:1缴纳,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国管公积金中心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间,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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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