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的话,可以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也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税局会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