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 公司注册资本 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 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 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 定金 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