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1、服务对象不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费支付与转账。客户可以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完成实时查询、转账、网上支付和汇款功能。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的出现,标志着银行的业务触角直接伸展到个人客户的家庭PC桌面上.方便使用,真正体现了家庭银行的风采。可撤销合同主要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等企事业客户。企事业组织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实时了解企业财务运作情况,及时在组织内部调配资金,轻松处理大批量的网上支付和工资发放业务,并可处理信用证相关业务。2、特点不同效力待定合同诞生于20世纪九十年代末北美及欧洲等经济发达国家,因其业务拓展不以实体网点和物理柜台为基础,具有机构少、人员精、成本低等显著特点,而可撤销合同有着存款利息高和实时、方便、快捷、成本低、功能丰富的24小时服务的特点,获得越来越多客户的喜爱,其自身数目也会迅速增长,成为未来银行业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3、税率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增值税的税率是4%(商业)或6%(工业)。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可撤销合同购进小规模的货物能抵扣进项税金。 4、票据方面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票,而基础会计只能开增值说普通发票。专票,也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为公司抵扣一部分税率。而可撤销合同不能进项抵扣。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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