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银行卡会全部冻结吗 |
释义 | 不一定。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银行没有权力直接冻结银行卡,但会依据法院的冻结/扣划通知书来对失信人的账户进行冻结甚至用卡内余额偿还债务。 2、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没有法院的相关文件,银行卡不会被冻结。 一、冻结账户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达到以下条件银行账户会冻结: 1、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 2、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3、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它被冻结,一个是错误的帐户冻结,这意味着银行将在银行交易时错误地向存款人帐户提供更多的钱,然后银行可能冻结更多的部分。 一个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可以向银行申请冰卡,以便处理案件。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有权冻结。 4、银行卡如果密码连续三次输入,银行系统将自动锁定银行卡密码,类似于冻结,但不冻结。24小后将自动释放。 5、如果银行卡过期而未重新申请新卡,银行将在到期后冻结您过期的银行卡。 6、如果持续报告银行卡有多处损失,银行会因涉嫌恶意举报而被冻结。 7、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最长冻结时间为6个月,冻结在截止日期后自动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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