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孩子后可以去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签字声明证明无配偶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生孩子后可登记结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须共同前往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出示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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