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 目前居民租用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按照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规定,按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房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但购房款未付清或购房后未入住满五年的,不得出售、出租和转让;在此期间,购房者需要转让该住房的,可退还给原出售人,其购房款按退房当年标准价重新计算后,由出售人退还购房人。购房款已付清、购房后已住满五年的,其住房可进入房产市场出售、出租和转让,收益归购房人所有,但须按照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过户转让,但是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此后房屋性质转化为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