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的具体含义 |
释义 | 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为基础的,如果当事人在信任问题上产生疑问或者动摇,强行维持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势必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因此我国法律赋予了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权。 一、解除委托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解除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诉讼实际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委托人或受托人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虽然委托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但由于委托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履行期限本身不具有强制性; 3、委托合同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对方不接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应当依法向当事人解释,变更诉讼请求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吗?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无须有任何的理由。 三、怎样办理委托代理人的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他们可以委托作为代理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存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司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这为当事人行使诉讼利提供了充分的方便条件。 当事人委托自己的近亲属、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首先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必须证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书应该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然后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委托代理即告成立。如果委托人是侨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馆的,由爱国的华侨团体证明,这是为了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诉讼的进行。 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当事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律师,并在其同意后,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如果当事人不能指名要求某位律师为自己做诉讼代理人,或者被自己指定的律师未能同意与自己签订委托合同,也可以要求该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任意指定一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后,要向该律师事务所交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用(具体数额视案情而定。然后,将双方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交给人民法院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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