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厂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承包方式; 3、厂房的地点、面积、建设方式; 4、工程价款; 5、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7、违约责任等。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怎么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 签订合同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房产的位置、大小等信息;3、成交的价款;4、支付的期限以及方式;5、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条款。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坐落的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 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住房户口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 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装修合同样本有哪些主要内容 装修合同样本简单版有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装修工程项目;3、具体的工程地址、施工面积、施工日期、施工总天数、工程价款、质量要求等;4、付款方式;5、违约责任;6、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解决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