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醉驾交警队办理取保候审,到检察院应当办理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上没有对醉酒驾驶规定特殊的取保候审程序,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都应当主要从以下两种方式和程序进行: 1、在拘留期间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机关提出,有条件的应当附上相应证据材料; 2、是在逮捕决定作出之前向检察院提出,这种情况下需要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附上相应证据材料提交到检察院并和工作人员沟通。 第二种途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取保候审,但效果比第一种方式要好的多,因为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释放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所以不能只向交警队公安机关申请应重视和运用向检察院申请这种方式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