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
释义 | 人死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人死亡后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的资料: 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 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火化证(第一联及第三联)原件; 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 7、未退休死亡人员最后交费为单位参保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是否领取丧葬抚恤费的证明; 8、未退休死亡人员的缴费手册及个人历年缴费发票; 9、未退休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需提供属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及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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