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合同宽限期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人寿保险合同宽限期是指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的延长还款期。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保人未在保险人催告后三十天内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未在约定期限六十天内支付当期保险费,合同将失去效力。 法律分析 人寿保险合同宽限期是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的延期缴费期。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投保人在保险人催告后三十天内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六十天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合同效力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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