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要缴哪些税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要缴纳的税款包括: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一、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于: 1.定价原则不同。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2.销售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主要是针对中低收人家庭,而商品房的销售对象是不特定的。 3.房屋再交易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再交易所受到的限制要比商品房买卖严格。 4.物业费不同。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由政府控制。商品房的物业小区管理收费则按照政府指导价,依照市场变化自行调节。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三、经济适用房出售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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