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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国三吊车报废的新规定
释义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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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1: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