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不可以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判决。法院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一审终审判决,那么就算是违法行为。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被告未到庭的,必须核实原因,弄清真实情况,如确系被告本人不知开庭时间、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如无正当理由的,依法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