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条例》规定,心包疾病属于职业病范畴。医学上将心包疾病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类型,表现为胸痛、呼吸困难、心悸等症状,需要经医院诊断确认。 法律依据: 1.《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根据职业病分类标准进行评定和鉴定。 2.《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职业病是由于劳动条件引起的,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职业病进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事故鉴定应当严格按照诊断标准、治疗原则、技术规范和医学常识进行,依照医学病因学、病理学、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等综合鉴定原则进行。 总结:心包疾病是一种职业病,需要经医院诊断确认。在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技术规范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