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收回投资后公司是否需缴税? |
释义 | 公司解散股东收回投资是否缴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如果股东收回的投资超过初始投资成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清算期间,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否则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当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并由法院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法律分析 一、公司解散股东收回投资是否缴税 公司解散后,股东收回投资,如果收回投资大于初始投资成本,也就是大于出资,股东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收回投资超过初始投资成本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由股东或董事等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在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会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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