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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中的 '疾病保险金给付期限' 是否对红斑狼疮肾病有何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重疾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某些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其中,疾病保险金给付期限是指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相应重大疾病后,从保险公司收到齐全的理赔资料之日起,到保险金给付的期限。
    目前,我国尚未对红斑狼疮肾病在重疾险中的疾病保险金给付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但是,被保险人在选择重疾险时,应该了解保险合同中对红斑狼疮肾病的保险条款,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障方案。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条款或者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条款。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
    总之,被保险人在选择重疾险时,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及相关条款,如实告知自身状况,遵守合同约定,以免因疾病保险金给付期限等问题产生纠纷。若确实发生争议,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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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9: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