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 伤残 的,当事人可以享有本人7个月 工资 的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