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养人有无监护权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1、扶养人是否有监护权,应当根据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2、扶养人和监护人的身份不是一一对应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拥有扶养人身份的,也会拥有监护权,存在特殊情况,监护权被撤销的,扶养人就没有监护人的身份。【相关延伸】问:监护权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权应当被撤销: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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