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许可证需要张贴吗 |
释义 | 业主和用户获准装修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后需在装修单元门口上张贴《装修施工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中规定,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大多数工程建设项目都会将施工许可证的图片印制或者张贴中工地的主出入口处,向社会公开。但是,如果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公民进行查处的权利。作为普通公民,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具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一、不需申请许可证的项目有哪些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二、申请施工许可证有什么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由于建筑活动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占用资金时间也比较长,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拥有足够的建设资金,这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的物质保障。根据本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以避免在工程开工后因缺乏资金而使施工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同时还可以防止某些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或带资承包现象发生;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资金到位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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