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13.5元/小时、12.5元/小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