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运输要签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货物运输要签合同吗 签订合同对当事双方是一种保障,订立物流合同更是很有必要的,这点毋庸置疑,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其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二、货物运输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合同性质具有以下方面: 1.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2.合同形式的特殊性。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3.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5.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三、货物运输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合同性质具有以下方面: 1.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2.合同形式的特殊性。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3.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5.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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