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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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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6: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