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婚姻触礁,父母房产购买计划陷入困境 |
释义 | 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离婚时房屋归属问题:若房产证只登记子女名字,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若夫妻双方名字登记,属共同财产,需协商分配;如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其子女离婚的情形,其房屋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如果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子女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配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情形,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协商分配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拓展延伸 婚姻破裂,父母房产计划搁浅 当子女的婚姻破裂时,父母的房产计划往往会受到影响,甚至搁浅。婚姻的破裂可能导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产生纠纷,如房产归属、分割等问题,进而影响到父母原本的购房计划。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房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以解决与子女婚姻相关的问题。这可能包括与子女协商、寻求法律咨询或寻求法律程序的帮助。然而,这一过程可能会耗费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对家庭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当子女婚姻破裂时,父母需要谨慎处理房产问题,以平衡家庭利益和个人情感。 结语 当子女婚姻破裂时,父母的房产计划常常会受到干扰。婚姻破裂可能导致共同购买的房产产生纠纷,包括归属和分割等问题,进而影响父母原本的购房计划。为解决与子女婚姻相关的问题,父母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房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这可能包括与子女协商、寻求法律咨询或法律程序的帮助。然而,这一过程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甚至对家庭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当子女婚姻破裂时,父母需谨慎处理房产问题,以平衡家庭利益和个人情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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