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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龄补贴如何办理
释义
    高龄补贴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人或委托人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由社区居委会或本人(受托人)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申请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4、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审定后,应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别留存备案,实行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申请高龄补贴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老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三份复印件。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供老人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补贴标准:
    1、年满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综上所述,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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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