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区矫正机构一般因地区不同,地址有所不同,当事人可以询问有关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由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管理,各街道、乡镇司法所作为矫正监管机构。 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3.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4.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5.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 6.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二、社区矫正对象漏罪会怎么处理 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被社区矫正的对象,应当解除社区矫正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