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九不准防疫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九不准”的内容指的是以下9个层面: 1.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很多地区为了疫情防控实施一刀切的政策,低风险地区的居民会受到疫情的影响,无法正常的上下班学习和生活。同时也不允许相关部门将中高风险地区随意的扩大和缩小,一切都要按照严格的疫情防控标准。 2.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不能采取一刀切。所有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面对省外低风险地区到来的旅客,不得实行随意劝返或隔离,只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就可以正常流动。 3.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部分相关部门为了确保疫情安全,无限期的延长中高风险等级了疫情防控时间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同时也不能随意的缩短中高风险等级的防控时间。 4.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一般而言,低风险等级的旅客不需要进行7天的隔离,只有中高风险等级的旅客实施7~14天隔离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措施。 5.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很多地方要求个人进行14天的健康检测案战,疫情防控要求只需要7天即可。 6.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医院为了尽快救治新冠病人,从而拒绝其他疾病就医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遭到举报,未对该医院进行处罚。 7.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条件下,所有离校返乡的学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规则采取隔离或不隔离。 8.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很多大货车或客车在抵达目的地之后遭到防控检查点的劝返,这一点属于违法行为,一切按照疫情防控规则执行。 9.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这些地区的疫情水平基本没有,原则上可以正常的实施营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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