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孩满16岁和她交往犯不犯罪需要视情况而定: 依照是否违反女性的意志为依据,产生三种不同处理方法。 1、自愿的就不犯法。但是不能做违法相关事宜。交往应当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 2、如果违反妇女意志,或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会构成强奸罪。 3、由于当事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责责任能力,在不违反当事人意志的情况下,二人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和未成年人谈恋爱本身是并不违法的,但除了是否违法这一标准,我们还应该有公序良俗的道德约束。16岁不属于幼女,在对方自愿的情况下与她交往,不属于犯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