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局级是指部委的局级,也就是司、局、地、厅、市级别,比正处(县)级大,比副部(省)级小的职务。县局和各个区(地级市的区)的局为正科级。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序列),局级干部行政级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局级干部分为厅局(地)正职和厅局(地)副职,均为领导职务,厅局级正职为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为十五级至十级。法律依据:《实施方案》第十二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