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 股权质押贷款一般应当遵守以下流程: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会决议或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质押可否变更股东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不会变更股东。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股东将股权质押要经过其他同意吗股权质押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的出质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等同于对外担保吗 一、股权质押的出质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 首先,股权质押是质押的一种。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因此,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 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对重组有影响 没有影响。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与重组无关。一旦重组方案通过,可以随时解压,不会影响公司企业的重组事宜。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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