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隐瞒妇科疾病,男方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
释义 |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法律咨询: 在领取结婚证一个月男方发现女方隐瞒婚前患有妇科病,导致感情破裂,随后女方搬离男家,(现在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小孩子,)这样算不算分居?要怎么证明现已分居?怎么才会判离婚?为了这件事男方精神恍惚,无心工作,这样能不能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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