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走别人遗忘的物品算不算盗窃 |
释义 | 拿别人遗失的东西不算盗窃。 别人遗失的东西不是盗窃。应该是不当得利,数额较大属于侵占行为。如果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涉嫌侵占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罪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 3、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1、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包括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别人遗失的东西不是盗窃。应该是不当得利,数额较大属于侵占行为。如果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涉嫌侵占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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