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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焦点
释义
    本段内容介绍了如何确定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寻找被继承人的遗产以及证明继承权存在的方法,并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关于遗产继承顺序的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
    一、如何确定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
    二、如何寻找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如何证明继承权的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分别为: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在确定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寻找遗产和证明继承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应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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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