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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车第二年保险可以不交吗
释义
    新车第二年保险不可以不交,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第二年不缴纳保险费产生如下法律后果:除保险合同另外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一、保险合同犹豫期怎么退保
    犹豫期从保单接收日开始计算。犹豫期,又称冷静期,是指约定的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合同后,对保险合同内容有异议,可以将保险合同返还给保险人,并无条件退保的期间。保险的犹豫期一般为15天,但以合同为准。在犹豫期内退保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件。以投保人为户名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保单和首期保险费发票。
    二、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由骗取保险金的该如何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外,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吗
    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对于被保险人来说,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支付的保险费,但也能没有利益。对于保险人来说,支付的保险费远大于收取的保险费,但也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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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4: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