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怎么独立出来 |
释义 | 将户口独立出来的流程: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将户口自己独立出来要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是你的经济独立,和父母分别分开生活的,就可以可以独立分开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要有独立的住房,独立生活的条件。 3、因为结婚要单独居住的,不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都可以要求分户另立户口。 离婚的,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而且确实在此居住的,有权要求分户独立生活。 4、如果你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房契分户手续的,可以要求独立户口。 还有已经办理了私人房产继承权的,都可以做户口独立的要求,自己去派出所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下载 收藏 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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