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河南省里判刑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河南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必须是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不予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举报、控告、检举、自首材料。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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