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代收点的快递被别人取走怎么办 |
释义 | 快递被他人冒领,当事人应该找快递公司负责,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冒领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快递是经过本人授权之后由代理人拿走的,由自己负责。 快递放到代收点丢了,如果是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将物品随便放置而导致物品丢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如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代收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快递本人没有签收,快递公司也承认快件是被别人取走的。剩下的事儿就应该由发货方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了。只需要将此事告知对方,要求对方退还的货款或者重新补发即可。 如果遇到包裹快递损坏、丢失等情况进行维权。首先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其次,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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