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蓝牌货车不是十年两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载货汽车驾驶人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携带需检车辆,十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十年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蓝牌货车审车流程如下: 1、到检测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蓝牌货车审车所需资料如下: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