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到行动中。(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政府要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的呼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