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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能力抚养孩子要如何解决
释义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享有被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生父母的亲戚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于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由生父母的亲戚朋友抚养,孩子与被抚养人不会形成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会失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面送养。配偶收养子女的,夫妻必须共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在此,杨丽萍律师建议收养子应当办理收养登记,严格审查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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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28:12